父母再婚该不该阻挠?
父母再婚该不该阻挠?
这个题目的讨论,我觉着很好,不带着任何的情感色彩和情绪空间来探讨。
如果是不带着道德评判,很确定地告诉大家,该不该阻挠,得视情况而定。
这个题目,换一个意思来说,父母再婚,你要不要或者是否必须进行阻挠?
首先,父母再婚,是父母的婚姻自由权利,谁都有权利结婚,当然谁也都有权利离婚,亦当然有权利离婚后选择是否再婚的权利。
这是婚姻法赋予合法结婚人的法定自由权利。
这是正常的情况,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婚姻法结婚的法定条件当然可以选择再婚,任何人不得干涉。
其次,如果父或母的选择的对象不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,是否有阻挠的权利?
婚姻法“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禁止结婚:(一)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;(二)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”规定,以上两种情况,是禁止结婚的,如果父母一不小心选择了上述两种情况的择偶对象,当然有权利进行阻挠了(暂且考虑孩子知道该法律条款)。
或者,你的父或母追赶潮流,选择了鲜肉,小男友或者小女友,男的不到22周岁,女的不到20周岁,是否也是在符合阻挠的范围?
如果孩子不知情,不阻挠呢?
对不起,民政局的人会阻挠的。因为这个题目是没有限制阻挠者范围的,所以,当父母再婚去民政局登记拿小红本的时候,不要高兴太早,得问问专业人士,真爱面前,这是最大的阻挠。
再次,如果父母找了有恶习等不良习惯的人,要不要阻挠?
要。从道德角度来讲,不论作为孩子还是父母的亲戚朋友,不是义务的阻挠,更多的是负责任的阻挠,因为一个本身存在道德沦丧的人或者本身存在恶习的人,再选择加入一个正常人的家庭,本身就是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,道德沦丧或者沾染恶习的人的加入,必然会引起家庭亲属关系的紧张和不适,排异现象在亲情面前也会有的,俗话说人以群分,物以类聚。
志同道合,青梅竹马,这些成语都是经过老一辈时间的考验的,还是有道理的。
最后,阻挠的范围也是这个话题所讨论的范畴。
是语言的阻挠,还是行为的阻挠?
阻挠有没有范围?有没有边界?对不起,有的。
言语上的不喜欢,行为上的抵抗,这是正常的亲人关系的排异现象,都属于正常的情感表达,但是通过拘禁等方式干涉父母,这就是阻挠的最大极端形式,严重者否则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,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,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。《刑法》分则条文规定:“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犯前款罪,致使被害人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如果自己的孩子因为阻挠而入狱,当父母的也会自责的,我想,这样的情况,也无法再婚了吧,伤害了孩子,也伤害了自己。
总之,父母的再婚是权利,阻挠要看情况,爱自己的父母,就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,让父母选择第二次幸福,远离第二次的婚姻伤害。